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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6 02:39:17  阅读 168 次 评论 0 条
摘要:

  (一)五行的相生相克

  (一)五行的相生相克

五行构成了万事万物,但五行之间仍按一定的规律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以维持事物生化不息的动态平衡。在正常状态下,有五行相生与五行相克两种机制。

  1. 五行相生

生有资生、助长、促进之意。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资生、助长、促进的关系。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形成周而复始的圆周运动。五行之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两种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难经》称为母子关系。以木为例,由于土生木,而木又生火。也就是土是木之母,木为土之子。而火为木之子,木为火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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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五行相克

克有克制、抑制、制约之意。五行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克制、制约的关系。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与五行相生一样,也形成周而复始的圆周运动。五行之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与“我克”两种关系。“克我”者为我“所不胜”,“我克”者为我“所胜”。《内经》称为“所胜”、“所不胜”关系。以土为例,克我者是木,故木为土的“所不胜”;我克者是水,故水为土之“所胜”。

  3. 五行制化

制,即制约、克制;化即生化、变化。五行制化是指五行生克的动态平衡关系。《类经图翼·运气上》说:“盖造化之机,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五行相生,助长、促进事物的发生与成长。相生太过,就必须克制,所以才有五行相克,以抑制、制约事物的过分亢盛为害。这样生中有克,克中有生,才能维持和促进事物正常的平衡协调和发展变化。

  (二)五行的反常生克

五行在正常范围内,虽有量的变动而引起生克平衡的波动,但不致出现质的变化。若因某种原因,对立统一的生克制化关系失去了动态平衡,就会导致反常的生克关系。常见的有相生太过、相生不及、相克太过与反克四种情况。

  1. 相生太过

五行中任何一行相生太过,若无有效及时抑制,必定会亢盛为害。例如水气盛,生木特旺,木偏亢,若为金气及时有效制约,必导致过克与反克,也就是乘土侮金。同时,木气偏旺,生火也偏亢,导致火气上炎。

  2. 相生不及

五行任何一行虚衰,必将引起两种相生不及的异常变化。一种是母病累子,例如火能生土,若火母不足,则土子也不足,结果火衰土虚。另一种是子病累母,例如木为水之子,若木气久衰,势必下损水母,终至母受子累,木枯水竭。相生不及也必将导致乘侮异常。

  3. 相克太过

相克太过又称为相乘,简称过克。乘是乘虚侵袭的意思。五行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过度克制“所胜”行的状态。常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某气偏亢则会过度克制此气之“所胜”。例如,金气偏亢,必乘木;火气偏亢,必乘金;土气偏亢,必乘水。另一种是某气为正常水平,而所克之气过度虚弱,此时某气正常的克制就变成了一种相对过度的克制,也称为相乘。例如,水本克火,若火气过衰,则水气虽未偏亢,而已造成过度克制火气情况,称为火虚水乘,同样还有土虚木乘、木虚金乘等等。

  4. 反克

即相侮,又称反侮。侮有持强凌弱的意思。五行相侮,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反向克制“所不胜”行的状态。常见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某气有余则会反向克制其“所不胜”行。例如,木其偏亢,必侮金;水气偏亢,必侮土;金气偏亢,必侮火。另一种是某气处于正常水平,而“所不胜”之气偏衰,此时某气原本正常的被克制反而变成了一种相对强盛的反向克制,也称为反侮。例如,木本克土,若木气偏衰,此时土气虽然为正常水平,仍可抽象由被克制变成反向克制“所不胜”之木的状态,称为木虚土侮。同时还有金虚木侮、水虚火侮等等。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现象,两者之间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相乘与相侮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发生过强的克制,而形成五行间的生克制化异常:后者是与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相反反向的克制现象,而形成五行间的生克制化异常。两者之间联系是:在发生相乘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侮;发生相侮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乘。

综上所述,五行中任何一行的生克制化异常均可表现为相关行的生克反常。相生太过与相生不及均可引发相关下的相乘或相侮。这4种生克反常实质上是密切相关、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正如《素问·五运行大论》所说:“气有余,则制已所胜而侮所不胜;其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己所胜轻而侮之”。

  中医五行学说

五行学说是战国至两汉时期很有影响的哲学思想。它认为木、火、土、金、水五种基本物质构成了整个世界,五种物质的不同配比,组成了万物,因此,世界万物都可以归入这五大类之中。五行学说源于先民的生活和生产实践。《尚书·洪范》曰:“水火者,百姓之所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作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是为人用。”到了战国晚期,贤哲们还根据五行的特点,将自然界的许多事物或现象,最终归纳为五大类别。并认为五者之间有着内在的次序和联系,遂构建起一整体关联的世界图景。这一学说渗透进入中医学,成为中医学家认识生命的一大方法。

  五行的特性及事物属性的五行归类

  (一)基本概念

“五”,是指木、火、土、金、水五种基本物质;“行”,有两层涵义:一是指行列、次序;二是指运动变化。因此,可将“五行”定义为:木、火、土、金、水五种基本物质及与之相关的不同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变化。就性质而言,五行学说也是古贤用以解释世界和探索自然规律的一种自然观和方法论。

  (二)五行的特性

古人在日常生活实践中,通过长期观察,抽象出五行的特性,并以此归纳各类事物的特点,并作出演绎分析。现结合《尚书·洪范》的记载,将五行特性分述如下:

木的特性:“木曰曲直”。所谓“曲直”,是以树干曲曲直直的向上、向外伸长舒展的生发姿态,来形容具有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等特性的事物及现象。凡具有这类特性的事物火现象,都可归属于“木”。

火的特性:“火曰炎上”。所谓“炎上”,是指火具有温热、升腾、向上的特征。因此,凡具有温热、升腾等特性的事物或现象,均可归属于“火”。

土的特性:“土爰稼穑”。“稼”指播种,“穑”指收获。所谓“稼穑”,指土地可供人们播种和收获农作物。延伸而言,凡具有生化、承载、受纳特性的事物或现象,均可归属于“土”。由于农耕生产方式影响,古人对“土”特别重视,故有“土载四行”、“万物土中生,万物土中灭”以及“土为万物之母”的说法。

金的特性:“金曰从革”。“从革”本意颇为费解,今人认为有“变革”之意。引申为肃杀、潜降、收敛等。凡具有这类特征的事物或现象,皆可归属于“金”。

水的特性:“水曰润下”。所谓“润下”,是指水具有滋润和向下的特征。凡具有寒凉、滋润、向下、静藏等特性和作用的事物或现象,均可归属于“水”。

五行特性,虽然来源于对木火土金水五者的具有观察,但却是古人抽象概括的结果,超脱了它们本身的具体性质,而具有更为广泛更为抽象的涵义。

  (三)事物的五行归类

如上所述,五行学说按五行特性把事物分别归类。具体方法有两种。

  1. 取类比象

对自然界的五方、五季、五气、五化、五色、五味、五音这7.种事物与现象各分5类,每类依据自身的性质与特点与五行特性逐一进行比较,凡符合某类共同征象者即划归某行,这种方法称为取类比象。例如:五方这种空间结构,共分为东、南、西、北、中这5类。其中东方为日出之处,富有生机,与木的生长、升发特性相类似,故将东方归属于木;南方气候炎热,与火的炎上特性相似,故将南方归属于火;西部高原,为日落之处,其气肃杀,与金特性相似,故归属于金;北方气候寒冷,无霜期短,虫类蛰伏,与水的寒凉、向下和静藏特性相似,故归属于水;中央地带,气候适中,长养万物,统管四方,与土特性相似,故归属于土。余可类推。

  2. 归纳推演

在已知某事物五行属性基础上,可归纳推演与这一事物有某种内在联系的相关事物的五行属性,这种方法,称为归纳推演。如人体与自然界之间,依赖五行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而人体的五脏按各自生理特点可分属于五行之一。例如肝在五行属木,是根据肝的生理特性肝气升发向上、喜条达而恶抑郁而划定的。这样胆、目、筋、怒、呼等与肝有生理组织联系的事物就可归纳推演而均属木行。余可类推。

明白了这两种方法,就可理解事物属性的五行归类表了。

从五行归类表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以五行木火土金水为纽带把自然界与人体连成了一个整体,表的左边自然界中的事物与现象就是按取类比象法归纳进了五行系统,而表的右边人体则以五脏为中心,按归类推演法归纳进了五行系统。这样,极其复杂的生命活动与纷纭变化的外部世界就有了协调统一的基础。五行系统之所以能应用于中医药学的临床实际,道理也就在此。

 五行学说在中医药学中的应用

五行学说在中医药学中的应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参与构成整体观念

整体观念是中医药学的基本特点。由于五行学说把以五脏为中心的五大系统归纳进了五行归类表,以阴阳为核心与基础的整体观念得到了进一步的充实与完善。因而人体内部的有机联系、协调统一有了更为清晰的内涵。而人与自然界的联系也因五行的沟通,有了令人信服的基础。使天人相应、内外统一的整体观念,有了更坚实的阴阳五行依据。正如《伤寒论·序》所说:“天布五行,以运万类,人禀五常,以有五脏。”

  (二)说明五脏的生理功能与相互关系

按照取类比象法,人体五脏的生理特性可分别归纳为肝属木,心属火,脾属土,肺属金,肾属水。而按照归纳推演法,六腑、五体官窍、经络、气血等均可附于某脏而分属某行。具体来说,因肝气升发、性喜条达而恶抑郁,与木的特性相似,故肝属木,而胆、筋、目、爪等均因此而属木;因心阳温煦推动气血,类似于火的特性,故心属火,而小肠、脉、舌、面等均因此而属火。其余三脏,依此类推。

五脏生理功能的五行属性一旦确定,五行之间生克乘侮的基本关系也就可以用来说明五脏之间的生理病理关系。

  1. 按五行学说解释五脏之间的正常生克制化

按五行生克,有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那么同样存在肝生心,心生脾,脾生肺,肺生肾,肾生肝以及肝克脾,脾克肾,肾克心,心克肺,肺克肝的生克关系。

五脏相互资生的关系:肝生心就是木生火,如肝藏血以济心;心生脾就是火生土,如心阳以温脾;脾生肺就是土生金,如“脾气散精,上归于肺”;肺生肾就是金生水,如肺金清肃下行以助肾水;肾生肝就是水生木,如肾藏精以滋养肝的阴血等等。这就是用五行相生的理论来阐释五脏相互资生的关系。

五脏相互制约的关系:肾制约心,肾阴承制着心阳,使其不致过于亢盛;心制约肺,心阳可以制约肺,使肺不致于过寒;肺制约肝,肺的肃降抑制着肝的升发,防其太过;肝制约脾,肝之疏泄可以疏达脾气,令其不致于壅塞;脾制约肾,脾之健运可以调控肾的主水功能,使水湿不致于泛滥,等等。

按五行制化,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相生相克,平衡统一,谓之“亢则害,承乃制,制则生化。”五脏之间既有生克关系,势必也要遵循制化规律。因而每一脏都具有既受它脏资助也能资助它脏,既受它脏克制也能克制它脏的生克制化关系。例如:脾气虚,则心生之,是谓火生土;而肺不足,脾亦可生之,是谓土生金;若脾气盛,则肝克之,以制其亢,是谓木克土。等等。

  2. 按五行学说解释五脏之间的反常相生相克

人体五脏一旦出现病变,正常的生克制化被打破,就会导致反常的相生相克,这种病理变化的关系与五行的反常相生相克是一致的。

(1)反常相生 反常相生包括相生太过与相生不及。例如,肝气偏亢可以是肾水相生太旺所致,因而春季多肝病,且多在头,当与冬时闭藏太过有关。因在五行学说之中肾属水,冬亦属水,肾主冬喜闭藏,肝属木,春亦属木,肾水旺,生肝木之气偏亢,若无肺金及时有效制约,势必相生太过,至春发病。反之,若冬不藏精,春必温病,则是肾水相生不及,肝阴不足,春温易袭,至春亦可发温病。所以肝木之病,有实有虚,皆因相生太过不及所致。

(2)反常相克 反常相克包括相乘与相侮。例如,肝木偏亢之时,本应肺金克之制之。若肺金不制,肝木即可过克脾土,谓之肝木乘脾土;亦可反侮肺金,谓之木火邢金,亦称反克。常见的还有心火邢肺金,肺金乘肝木,脾土乘肾水,肾水乘心火,这些都是以五行相乘来解释五脏相乘。还有肺金侮心火,心火侮肾水,肾水侮脾土,脾土侮肝木等等,这些都是以五行相侮来解释五脏相侮。

  3. 疾病传变

以五行学说说明病理情况下脏腑间的某些相互影响,称为“传变”。

(1)相生关系的传变 是指病变顺着或逆着五行相生次序的传变。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犯母”两个方面。

①母病及子:是指疾病的传变,从母脏传及子脏。如肾属水,肝属木,水能生木,故肾为母脏,肝为子脏,肾病及肝,即是母病及子。临床上常见的“肝肾精血不足”和“水不涵木”,都属于母病及子的范围。这早由于先有肾精不足,然后累及肝腔,而致肝血不足,从而形成肝肾精血不足;由于先有肾水不足,不能滋养肝木,从而形成肝肾阴虚,肝阳上亢,故称“水不涵木”。

②子病犯母:又可称“子盗母气”,是指疾病的传变,从子脏传及母脏。如肝属木,心属火,木能生火,故肝为母脏,心为子脏;心病及肝,即是子病犯母,或称“子盗母气”。临床上常见的心肝血虚和心肝火旺,都属于子病犯母的范围。这是由于先有心血不足;然后累及肝脏,而致肝血不足,从而形成心肝血虚;由于先有心火旺盛,然后累及肝脏,引动肝火,从而形成心肝火旺。

(2)相克关系的传变 是指病变顺着或逆着五行相克次序的传变。包括“相乘”和“相侮”。临床上,这种情况也十分常见。

①相乘:指相克太过为病。其原因不外乎一行过强,一行过弱。以肝和脾为例,正常情况下,肝木本应制约脾土,但若肝的功能过强,肝气横逆犯脾胃,可出现一系列病变,这叫肝木乘脾土;也可以脾虚肝乘,这又多表现为肝脾不和等。

②相侮:意即反克为病。指逆着原先相克顺序的病理传变,其原因亦不外乎一行太盛,一行太虚。以肺肝关系为例,正常情况下肺可制约肝,但在某些病理情况下,如肺虚或肝旺,反倒出现了肝来侮肺,表现为肝火犯肺等病理传变。

总之,中医学关于五脏病变相互传变认识的积极意义在于:表现一脏的病变,可以通过不同的途经,影响到他脏;而这一脏本身也可能受到他脏病理变化的影响。但也应注意到,在临床上,病证有时并不完全按照五行生克依次传变,因此,不能机械地用五行生克异常认识病理,须从临床情况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五行学说指导临床诊断与治疗

  1. 诊断诊断

诊断包括诊察与推断疾病。中医学在四诊之中,根据阴阳五行为基础的整体观念,按照“有诸内必形诸外”的依据,对内在脏腑病变反映到体表组织,表现在色泽、形态、声音、脉象等病理变化,运用五行归类表与五行生克乘侮关系诊断病情,往往有很高的诊断价值。如患者面青、喜食酸味、脉弦,可以诊断为肝病;患者面红,舌赤、口苦、脉洪数者,可断为心火亢盛。从五行生克看色脉是否相合,也是古人判断疾病顺逆的一种根据。例如,脾病色黄,为本脏色,色赤,为心火旺,母来顾子。肝病色青脉弦,为色脉相符,以上皆为病顺。色脉不符,已现其色,不得其脉则逆。但又有得生则生,得克则死之分。如肝病色青,得沉脉则生,因沉脉为肾水滋养肝木之象,而得浮脉则死,因浮脉为肺金克乘肝木之象。

  2. 指导治疗

五行学说指导治疗主要表现在确定治则治法、诊断脏腑用药、指导情志疗法等方面,现分述如下。

  (1)确定治则与治法

①按相生规律确定治则与治法

根据相生规律确定的治疗原则包括“虚则补其母”和“实则泻其子”。前者主要用于母子两脏虚弱之证;后者主要用于母子两脏俱实之证。

根据相生规律制定的具体治法有:

滋水涵木法:又称滋肾养肝法或滋补肝肾法。指通过滋肾阴以养肝阴的方法。

培土生金法:又称补脾养肺法。指通过培补脾气以助肺气的方法。

金水相生法:又称补肺滋肾法、滋养肺肾法。指通过肺肾同治以纠正肺肾阴虚状态的治法。

益火补土法:又称温阳健脾法,通过温阳以补助脾胃。应当指出,这里的阳,原本指心火,但自从命门学说兴起后,随着对肾的重视,临床上多将此专指为肾阳或命门之火。

体现“实则泻其子”治则的具体治法有:

肝旺泻心法:是指用清心火以治疗肝火旺的方法。

肾实泻肝法:是指用泻肝火以治疗肾功能偏亢的方法。应当说明的是,古代医家强调“肾无实证”,肾实主要是指相火偏亢。

②根据相克规律确定治疗原则:引起相乘相侮的原因,不外乎一方过强,表现为机能亢进;另一方偏若,表现为机能不足。因此,治疗就是“抑强”、“扶弱”。所谓“抑强”,指抑制功能过亢之脏;所谓“扶弱”,即扶助虚弱之脏,从而纠其偏颇,使双方力量对比恢复均衡。

  根据相克规律制定的具体治法有:

抑木扶土法:又称平肝和胃法和调理肝脾法。指通过抑肝、平肝,佐以和胃健脾等法以治疗肝气犯胃、肝旺脾虚等证。

培土治水法:指通过温运脾阳,以治疗肾有病变而水湿停聚的方法。

佐金平木法:又称泻肝清肺法。指通过清肃肺气以抑制肝木,或抑制肝木以利肺气清肃,多用于肝火偏盛,肺气清肃失常之证。

泻南补北法:又称泻火补水法或滋阴泻火法。指泻心火以滋肾水的治疗方法,适用于肾水不足,心火偏亢,心肾不交,水火不济之证。

总之,按五行相生与相克规律确立的治则治法,已被中医药医疗实践证实是确有实效的。但在临床用药时,应全面考虑,分清主次。补虚或以补母为主,兼以补子,或以补子为主,兼以补母;抑强扶弱则或抑强为主,兼以扶弱,或以扶弱为主,兼以抑强。灵活运用这些治则治法,才能切合病情,收事半功倍之效。

  (2)指导脏腑用药

按五行学说,药物的五色、五味与五脏之间有天然的对应关系,即青色、酸味入肝,如白芍山茱萸;赤色、苦味入心,如朱砂丹参;黄色、甘味如脾,如甘草黄芪;白色、辛味入肺,如石膏、白及;黑色、咸味入肾,如玄参生地。这种药物归经入脏理论,在临床运用时,确有一定指导意义,但不是绝对的,还须配合药物的寒、热、温、凉和升降沉浮理论辨证分析,综合应用。

  (3)指导情志疗法

七情五志分属五脏,亦受五行学说指导。情志太过或不及,会对五脏形成相应损伤,尤以太过之伤为甚。调整情志时可考虑选用药物或情志疗法。具体说来,大怒伤肝,悲可胜怒,过喜伤心,恐能胜喜;思虑伤脾,怒能胜思;悲忧伤肺,喜胜悲忧;恐能伤肾,思能胜恐。

五行学说指导中医药学临床确具相当的价值,但并非每种疾病都可机械套用五行生克乘侮理论予以诊治。运用之妙,在乎学者明而神之,灵活辨证。

阴阳五行学说是中医药学的理论核心与基础,它们构成了整体观念的骨架。用阴阳五行理论去分析、研究、探讨、阐释人体脏腑组织、经络气血的生理功能与病理变化,指导中医药工作者的医疗实践,至今仍具极强的生命力。

但必须看到,人的生命现象,人与自然的复杂关系,远远不能被阴阳五行这个理论完全彻底地解释清楚,在实际应用中存在许多的局限性。如何把传统的阴阳五行学说放至现代科学、现代医学的基础上加以规范、充实、提高,是新一代医药工作者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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