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到了吗(临床常用中药的配伍禁忌)简述中药配伍禁忌,中药的配伍运用,禁忌,剂量,中药的熬制方法与服法,

2022-11-16 02:59:36  阅读 169 次 评论 0 条
摘要:

中药的应用,主要包括配伍、禁忌、剂量和服法等几项主要内容。掌握这些知识,按照病情、药性和治疗要求予以正确应用,对于充分发挥药效和确保用药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药的应用,主要包括配伍、禁忌、剂量和服法等几项主要内容。掌握这些知识,按照病情、药性和治疗要求予以正确应用,对于充分发挥药效和确保用药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中药的配伍

配伍,就是按照病情需要和药物性能,有选择地将两种以上的药物结合在一起应用。由于人体疾病是复杂多变的,往往数病相兼,或表里同病,或虚实互见,或寒热错杂,凭单味药便不能照顾全面,就必须适当选用多种药物配合起来应用,才能适应复杂多变的病情,而获得安全和显著的疗效。前人通过长期的临床实践,把各种药物配合后的变化,总结为相须、相使、相杀、相畏、相恶和相反等6种,加上单行,合称“七情”。

学到了吗(临床常用中药的配伍禁忌)简述中药配伍禁忌,中药的配伍运用,禁忌,剂量,中药的熬制方法与服法,

(1)单行:单用一种药物,不须其他药物辅助就能发挥治疗作用。如独参汤,单用一味人参大补元气,治疗虚脱等。

(2)相须:两种功用相类似的药物合用,能取得协同作用而互相促进疗效。如石膏、知母都能清热泻火,配合使同后清热作用更强。大黄芒硝都能泻下通便,配用后泻下作用更为明显等。

(3)相使:两种功用不同的药物合用,一药为主,一药为辅,辅药能增强主药的疗效。如黄芪茯苓,茯苓可加强黄芪补气、利水作用。石膏合牛膝,治胃火牙痛,牛膝能引火下行,促使胃火更快地消除等。

(4)相畏:两种药物合用后,一种药物能抑制另一种药物的烈性或毒性。如半夏生姜,生姜能抑制半夏的毒性。

(5)相杀:一种药物能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性反应。如绿豆巴豆,服巴豆中毒,可用绿豆解之。

(6)相恶:两种药物合用后,一种药可减弱或破坏另一种药物的功效。如生姜恶黄芩,黄芩能降低或消除生姜的温性;人参和莱菔子同用,就会减弱以致破坏人参的补气功能等。

(7)相反:两种药物合用后,能产生毒性或剧烈的不良反应。如乌头反半夏、甘草甘遂等。

以上七类,除“单行”外,其基本精神是说明药物与药物配伍后,而有相互促进、相互抑制及相互对抗等作用。其中“相须”、“相使”具有相互促进作用,使药物更好地发挥疗效,是临床常用的配伍方法;“相畏”、“相杀”具有互相抑制作用,是临床应用具有毒性、烈性药物时的配伍方法;“相恶”、“相反”尤其是相反,具有相互对抗作用,属于禁忌范围,原则上不能配合应用。

前人总结有“十八反”、“十九畏”的记载,兹附录于下:

十八反:乌头、附子反半夏、瓜蒌贝母白蔹白及;甘草反海藻、大戟、甘遂、芫花;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

【十八反歌诀】

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

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十九畏: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郁金,牙硝畏三棱,川乌、草乌畏犀角,人参畏五灵脂,官桂畏赤石脂

【十九畏歌诀】

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

大凡修合看顺逆,炮爁炙煿莫相依。

上述“十八反”、“十九畏”配伍禁忌,在临床用药时,应注意避免配合使用。但在古今配方中也有一些反、畏同用的例子,如临床上甘遂与甘草同用治疗腹水,可以更好地发挥甘遂泻水的效能。但由于对十八反、十九畏的研究,有待于进一步探索,故用前应采取慎重态度。

  2.中药的禁忌

在用药时,为了注意安全、保证疗效,还须重视禁忌问题。用药禁忌,除上述配伍中的“相反”、“相畏”外,还有妊娠用药禁忌和服药禁忌两个方面。

(1)妊娠用药禁忌:妇女在怀孕期间,应特别注意药物的禁忌,因为有些药物具有堕胎的流弊,可促使孕妇造成流产的后果。根据药物对于孕妇及胎儿损害的程度不同,一般可分为禁用和慎用二类。禁用的大多数是毒性较强或性味较猛烈的药物,如斑蝥、水银、虻虫、巴豆、芫花、大戟、甘遂、牵牛、三棱、莪术干漆麝香等。慎用的包括活血祛瘀、行气破滞,以及大热、大寒、滑利等药,如红花桃仁、牛膝、大黄、芒硝、枳实、乌头、附子、半夏、南星、冬葵子、薏苡仁瞿麦蒲黄等。凡是禁用药物,都不能使用。慎用药物,则根据孕妇体质和疾病的具体情况,斟酌使用,但没有特殊必要时,应尽量避免使用,以免发生事故。

【妊娠禁忌歌】

蚖斑水蛭及虻虫,乌头附子配天雄;

野葛水银并巴豆,牛膝薏苡与蜈蚣

三棱芫花代赭麝,大戟蝉蜕黄雌雄;

牙硝芒硝牡丹桂,槐花牵牛皂角同;

半夏南星与通草,瞿麦干姜桃仁通;

硇砂干漆蟹爪甲,地胆茅根都失中。

(2)服药禁忌:服药禁忌,是指服药期间对某些食物的禁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忌口”。一般服药期间,应忌食生冷、油腻、辛辣、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如寒性病不宜生冷、油腻食物;热性病不宜吃辛辣等食物;疮疡皮肤病不宜吃鱼、虾、牛、羊等腥羶及刺激性食物;经常头晕、失眠、性情急躁的患者,应忌胡椒、辛辣、酒茶等物。上述情况应向患者说明,以免影响疗效。还有文献上有甘草、黄连桔梗乌梅忌猪肉;薄荷忌鳖肉;茯苓忌醋;蜂蜜忌葱;土茯苓、使君子忌茶等记载,是说明在服用某些药物时,对某些食物不能同食。由于对这些问题还必须进一步研究,故目前仍应持慎重态度。

  3.中药的剂量

药物的剂量,主要涉及度量衡问题。所谓度量衡,是指测定物体的长度、体积和重量的方法的总称。它包括相应的单位、数值及器具。度用来计量物体的长度,单位如尺、寸、米等;量计量物体的体积,单位如升、斗、毫升等;衡称量物体的重量,单位如斤、两、克等。

人云:“中医不传之秘在用量上”,说明药物剂量的重要及正确掌握的不易。药物用量的大小,可决定整个方剂的性质、功效和主治。《伤寒杂病论》方药疗效卓著,已为后世医家无数次验证,但经方的剂量问题,一直是人们研究、争论的热点问题,时至今日,尚无一个比较统一的结论。

有鉴于此,我们依据柯雪帆教授全面考察的论点,结合现代经方家们临床实际应用的经验,暂记于下,仅供参考。

(1)容量

古代容量:1斗=10升,1升=10合,1合=10撮;另外,还有1方寸匕=10刀圭。

现代公制容量:1升=1000毫升,1毫升=1000微升。

古今公制容量:1斗=2升,1升=200毫升,1合=20毫升;1方寸匕=5毫升,1刀圭=0.5毫升。

(2)重量

汉晋制斤=16两,1两=4分,1分=6铢,1铢=10黍;另外,还有1方寸匕、1寸匕、1刀圭等。

现市制:1斤=16两,1两=10分,1分=10厘,1厘=10毫。汉晋制与现市制折算:1斤=4.8两,1两=3钱,1分=75厘,1铢=12.5厘,1黍=12.5毫;1方寸匕=5分,1寸匕=3分,1刀圭=5厘。

为了计算方便,大致上汉晋的3斤为现市制的1斤,1两约合现市制的3钱。然而,由于《伤寒杂病论》中的多数方剂,1剂,日分3服,则每1剂等于现在的3剂,故直接可按1两约等于现市制的1钱折算。

现市制与公制的折算斤=500克,1两=31.25克,1钱=3.125克,1分=0.3125克,1厘=0.03125克,1毫=0.003125克。

以件数或体积计算药物质童:附子中等者1枚10—15克,附子大者1枚20—30克,杏仁50枚15克,桃仁50枚15克,栝萎实(今之瓜蒌)中等者1枚60—80克,栀子14个7克,石膏鸡子大56克,芒硝1升62克,半夏半升42克,五味子半升38克,香豉半升48克,麻仁半升53克,吴茱萸1升70克,葶苈子半升62克,麦冬半升45克,赤小豆1升156克,虻虫30个10克,水蛭(大小相差很大)30个约为40克。

在确定剂量的时候,要根据患者的年龄、体质强弱、病程久暂、病势轻重以及所用药物的性质和作用强度等具体情况来进行全面的考虑。一般是:老年人气血渐衰,对药物的耐受力较弱,特别是作用峻烈的攻病祛邪药物易损正气,适当低于成人量;小儿5岁以下通常用成人量的1/4,五六岁以上可按成人量减半用;体弱患者也不宜较大剂量,久病患者又应低于新病患者的剂量。老年人及身体已极度衰弱者用补药时,一般剂量可较重,但开始时的剂量宜轻,逐渐增加,否则药力过猛而病者虚不受补,反而萎顿。若属竣补药物,则用量尤不宜重。就病势而言,凡病势重剧而药力弱、药量轻,则效果不佳;病势轻浅而药力猛、药量过大极易损耗正气,这些也是必须充分注意的。至于药物方面,质轻的用量宜轻,质重的可稍大;性味浓厚,作用较强的用量可较小,性味淡薄或作用较温和的,可用较大量。而毒性药则须严格控制剂量在安全限度内。除峻烈药、毒性药和某些精制药剂外,一般中药的常用内服剂量(即有效剂量)为5—10克,部分常用量较大的15—30克。

  4.中药的熬制方法与服法

用法,是指常用汤剂的煎煮应当注意的事项以及各种药剂的服用方法。

煎煮汤药是最常用的一种制剂形式。煎药用水和火候都有一定要求。用水必须洁净,一般可用清澈的泉水、河水及自来水,井水则须选择水质较好的。煎药时,先用适量水在容器内浸药令匀,用水量应以淹没药物或稍髙为度。至于火候的控制,则主要取决于不同药物的性质和质地,通常发散药及其他芳香性药物都应避免久煎,应当用“武火”迅速煮沸数分钟后,改用“文火”略煮即可,以避免久煮而致香气发散,药性损失。而补益滋腻药物则大多可以较久煎煮,使有效成分充分溶出,药力完全。其他如贝壳、甲壳、化石及多数矿物药入汤更宜久煮。在一个处方中如果各个药物的性质和质地有显著差别,就应当分别先后、次第煎煮,其中的芳香药等则须待矿物、贝壳及某些根类药物先煮沸约10分钟后再放入。有些粉末状药物及细小植物种子,可用纱布包裹煎煮,使不致浮散,以便饮服。若处方中有不宜煎煮的药物,可另行溶化(如芒硝),然后与煎取的其他药液混合。方剂中液态药物(如竹沥、姜汁等)亦不入煎,与其他药液混合即得。较贵重的药物(如人参、三七川贝母)通常多制成散剂与煎得的其他药物药液同服。胶质药物如鹿角胶、龟板胶等则当另行烊化,然后混合其他药汁服用。

服药方法,汤剂都宜于温服;发散风寒药最好是热服;呕吐或药物中毒,宜小量频服;用从治法时,也有热药冷服或凉药热服的。丸、散等固体药剂,除特别规定以外,一般都用温开水吞服。

服药时间,也必须根据病情和药性而定。一般说来,滋补药宜在饭前服;驱虫药和泻下药大多在空腹时服;健胃药和胃肠刺激性较大的药物宜于饭后服;其他药物一般也宜在饭后服;而安眠的药物则应睡前服。无论食前或饭后服药,都应略有间隔,如饭前后1—2小时,以免影响疗效。

一剂中药,1天通常服3次。病缓可服2次;而病重病急的可隔4小时左右服药1次,昼夜不停,使药力持续,有利于顿挫病势。在应用发汗、泻下等药时,若药力较强,要注意病者个体差异,一般以得汗、泻下为度,适可而止,不必尽剂,以免汗下太过,损伤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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