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参以“参”名,自古迄今,一直认为丹参有补益之功,“丹”者红也,甚至能“与红参”相媲美。《神农本草经》谓其能“益气”,《别录》言其能“养血”,《本草纲目》、《本草汇言》皆引《妇人明理论》之说,坚持“一味丹参、功同四物”之论,谓其能活血化瘀,又能养血补心。认为“丹参补血生血,功过归、地;调血敛血,力堪芍药;逐血生新,性倍芎;妇人诸病,胎前产后,皆可常用”。
对此,历代医学家也有不同看法。《医林纂要》云:“昔人谓丹参一味,可当四物,此亦不然。丹参自是丹参之用,四物自有四物之用。”陈修园亦云:“今人谓一味丹参,功兼四物,公认为行血补血之品,为女科之专药。而丹参之真功掩矣”《本草便读》云:“丹参虽有参名,但补血之力不足,活血之功有余,为调理血分之首药。”
从临床实践看,丹参仅具有活血化瘀之功,所以妇女瘀血痛经、老人瘀血心痛,丹参确有其疗效。其说“功同四物”者,可能指此而言,并非“四物”所有功能,它都能达到。“四物”的补血生血功能,远非丹参所能及,丹参味苦性凉,能清热凉血,虽可用于心血不足的心悸、失眠,但非为主要之品,现代临床及药理研究表明,丹参有扩张血管、改善心肌供血、缩小心肌梗死范围,改善外周循环障碍,有抗凝、促纤溶、抑制血小板凝集、抗血栓形成,抗肝纤维化、软缩肝脾等药理作用,常用于心脑血管疾病、慢性肝病、肝硬化等,主要也是取其活血化瘀,消癥除积功效。
既然如此,为何前人有“一味丹参,功同四物”之说?其因可能是丹参活血化瘀作用,性较平和,行瘀而不伤正。生化之机未损则新血自生。从而起到间接的补益作用,是亦以通为补之意。
综上所述,丹参功擅活血化瘀,为瘀血阻滞之要药,但性较和平,其补血之力,为其间接作用所致,不能承担补血养血直接重任,临床应用应掌握其适应证,不可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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